廣東省工商局:27款消防器材抽檢不合格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18-04-20 11:36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通報2017年度流通領域消防器材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本次抽檢判定27款消防器材不合格,包括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有襯里消防水帶、室內消火栓、消防水槍、消防應急燈具等。 本次抽查檢驗適用GB/T 28863-2012進行抽樣及判定,抽查檢驗的監督(核查)總體確定為:廣東省流通領域與抽檢的樣本標稱同一商標(或標稱同一生產者)的同一規格型號的消防器材商品集合。本次抽檢判定27款消防器材不合格,涉及的主要問題為: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的標志、20℃噴射性能檢查、滅火劑主要組分(磷酸二氫銨含量)、B類火滅火試驗、爆破試驗、筒體壁厚、操作機構檢查等項目不合格;有襯里消防水帶的附著強度、小爆破壓力、內徑等項目不合格;室內消火栓的固定接口水壓強度項目不合格;消防水槍的密封性能項目不合格;應急燈的標志、充放電試驗、基本功能試驗、轉換電壓試驗等項目不合格。 廣東省工商局表示,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產者發出了不得提供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消防器材商品)的行政告知書,向相關銷售者發出了責令停止銷售本次檢驗判定不合格商品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消防器材商品)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據《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本抽樣的不合格商品銷售者實施了行政處罰,同時采取了多項措施督促全省銷售者對相同標稱商標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據消費者要求對已銷售的消防器材商品予以退貨,對于拒不履行退市及依據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通報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